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前公示(全本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02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 概述
1.1公众参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项目生产的清洁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2公众参与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 4号)规定,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听取各界的意见,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地开展现场调查和意见征询。
1.3公众参与整体情况概述
(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12月15日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位于园区内,可直接进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拟建项目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我公司在金沂蒙集团网站(网址:/news/161.html)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1年2月23日于沂蒙晚报进行了一次报纸公示,2021年2月25日于沂蒙晚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表 1-1 公众参与工作内容的开展情况汇总表
公众参与阶段 |
公示时间 |
公示形式 |
备注 |
征求意见稿公示 |
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 |
网络平台:金沂蒙集团网站(网址/news/161.html) |
未收到反馈意见 |
2021年2月23日 |
一次报纸公示:沂蒙晚报 |
||
2021年2月25日 |
二次报纸公示:沂蒙晚报 |
-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2.1公示内容及时限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的内容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的时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内容详见附件2。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包含了环境影响的主要内容,公示的内容及时限符合《办法》的要求。
2.2公示方式
2.2.1网络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在金沂蒙集团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金沂蒙集团网站作为本地公众网站,网络平台及公示时间均符合《办法》中的要求,公示网址链接为(网址:/news/161.html),网络公示的截图详见附图2。
2.2.2报纸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分别于2021年2月23日和2月25日在沂蒙晚报进行了公示,沂蒙晚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山东省唯一的省级晚报,全国统一刊号,属于公众普遍能接触到的刊物,选取沂蒙晚报作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载体符合《办法》中的要求,项目报纸公示照片见附图3。
2.3查阅情况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放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内,在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无人来我单位查阅纸质版本报告。
2.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没有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开、张贴公示以外的公众参与形式。
-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4.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4.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虽然项目公示期间我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加强了废气治理措施的情况,在报告书编制内容中对废气治理措施增加了环保措施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尾气经尾气燃烧炉装置处理)处理效率高,符合环保要求,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并根据估算模型估算,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 其他
我单位对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内容及公众意见表进行了归档,并存档,以备公众及环保管理部门查看。
- 诚信承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48 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诚信承诺”如下: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1年2月23日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 概述
1.1公众参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项目生产的清洁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2公众参与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 4号)规定,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听取各界的意见,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地开展现场调查和意见征询。
1.3公众参与整体情况概述
(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12月15日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位于园区内,可直接进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拟建项目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我公司在金沂蒙集团网站(网址:/news/161.html)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1年2月23日于沂蒙晚报进行了一次报纸公示,2021年2月25日于沂蒙晚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表 1-1 公众参与工作内容的开展情况汇总表
公众参与阶段 |
公示时间 |
公示形式 |
备注 |
征求意见稿公示 |
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 |
网络平台:金沂蒙集团网站(网址/news/161.html) |
未收到反馈意见 |
2021年2月23日 |
一次报纸公示:沂蒙晚报 |
||
2021年2月25日 |
二次报纸公示:沂蒙晚报 |
-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2.1公示内容及时限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的内容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的时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内容详见附件2。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包含了环境影响的主要内容,公示的内容及时限符合《办法》的要求。
2.2公示方式
2.2.1网络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在金沂蒙集团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金沂蒙集团网站作为本地公众网站,网络平台及公示时间均符合《办法》中的要求,公示网址链接为(网址:/news/161.html),网络公示的截图详见附图2。
2.2.2报纸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分别于2021年2月23日和2月25日在沂蒙晚报进行了公示,沂蒙晚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山东省唯一的省级晚报,全国统一刊号,属于公众普遍能接触到的刊物,选取沂蒙晚报作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载体符合《办法》中的要求,项目报纸公示照片见附图3。
2.3查阅情况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放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内,在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无人来我单位查阅纸质版本报告。
2.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没有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开、张贴公示以外的公众参与形式。
-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4.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4.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虽然项目公示期间我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加强了废气治理措施的情况,在报告书编制内容中对废气治理措施增加了环保措施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尾气经尾气燃烧炉装置处理)处理效率高,符合环保要求,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并根据估算模型估算,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项目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 其他
我单位对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内容及公众意见表进行了归档,并存档,以备公众及环保管理部门查看。
- 诚信承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48 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诚信承诺”如下: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1年2月23日
附图1: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示意图
附件1: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临沭县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40769969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临沭县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临沭县兴大西街99号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407699698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聂工
电话 :0539-7205509
传真 :0539-7205516
e-mail :1575413548@qq.com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 :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送审前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甲醛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点击下载)。
二、项目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与说明》(点击下载)。
建设单位联系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4076996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电话:0539-7205509
电子信箱:1575413548@qq.com
传真 :0539-7205516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 :276001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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